日前,成都市連續出台《成都市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成都市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監督檢查辦法》,通過整治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等重點工作,努力建設與全省“首位城市”、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等發展定位相適應的優美農村環境。(6月9日《成都日報》)
  十八大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應該說,美麗中國這個高頻詞、關鍵詞,既順民意,又得民心。成都市針對農村環境連續出台治理方案和辦法,可以說就是在美麗中國的大框架下建設成都美麗鄉村的有益嘗試和探索,其特點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在治理方法上堅持階段性和過程性的有機統一。成都市提出農村環境治理分三個階段實施,這就像庖丁解牛,不僅一下子找到了突破口和著力點,而且能夠從整體著眼。如此推進農村環境治理,方法對頭、措施有力,效果當然就能夠達到最好。
  其次,在治理價值追求上突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特色。美麗中國絕不意味著全中國一個美麗模式,同樣的道理,美麗成都也好,美麗鄉村也罷,應該避免“千城一面”、“千村一面”,而要根據各地不同的地理景觀和生態條件,因地制宜、統籌兼顧、量身定做。只有突出地方特色,打造不一樣的農村環境,治理才是真正成功的。在當今環境治理喜歡“一窩蜂”的現實情況下,成都市的這種價值追求,可以說是難得的清醒和睿智。
  再次,在治理的目標上兼顧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成都市治理農村環境的獨特經驗在於,不僅治理自然環境,而且兼顧治理社會環境,就是把人的治理也納入到環境治理之中。從被管理者言,提升老百姓文明素質,糾正不文明習慣,讓老百姓發自內心支持和參與。
  成都採取的一系列治理農村環境的辦法,不僅理念高遠、措施得力、實效突出,而且對於全國其他地方的環境治理具有示範和標桿意義,其成功經驗值得大力推廣。
  (原載於6月10日人民網 作者 謝逸飛)  (原標題:成都農村環境治理經驗值得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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